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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医保解读】2024年临沂市医保政策解读
发表时间:2024-05-15     阅读次数:3550     字体:【

20241月起,我市优化调整职工、居民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政策,通过降低起付线,提高报销比例,提高最高支付限额,完善门诊报销配套措施,更好地满足参保职工、居民门诊就医需求,降低职工、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,提升职工、居民门诊就医购药便捷度。在我院就诊具体政策体现如下:


职工医保政策解读

在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莒南县第二人民医院)就诊,起付线低,报销比例高,与往年相比年度报销限额也有所提高。

低起付线

在我院就诊,普通门诊起付线为200元;住院首次起付线为300元,第二次为150元,第三次及以后为0元;门诊慢特病起付线为600元。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,实行累计计算。

高报销比例

在我院就诊,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0%(退休职工85%);住院患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%(退休职工95%);门诊慢特病10万元以下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0%(退休职工90%)、10万元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%(退休职工95%)。

高报销限额

在我院就诊,在职职工门诊年度报销限额4500元,退休职工5500元;住院报销限额20万元。




居民医保政策解读

我院普通门诊就诊,政策范围内报销50%,报销额为300元。

我院住院,首次起付线200元,第二次及以后为100元,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%,年度封顶线为15万元。



家庭共济政策解读

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,是指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,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、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,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。
申请建立家庭共济账户的参保人必须正常参加临沂市职工医保,共济对象即家庭成员(仅限本人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也应正常参加临沂市职工或居民医保,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。(通俗的说法即:本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,不仅可以自己使用,还可以与家人共同使用)。

附:职工、居民报销政策一览表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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